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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道德经
道德经译文第二十七章
2009年09月15日 00:00  点击:[]

道德经译文

第二十七章[原文]善行,无辙迹①;善言②,无瑕谪③;善数④,不用筹策⑤;善闭,无关楗而不可开⑥;善结,无绳约而不可解⑦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。是谓袭明⑧。故善人者,不善人之师;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⑨。不贵其师,不爱其资,虽智大迷,是谓要妙⑩。[译文]善于行走的,不会留下辙迹;善于言谈的,不会发生病疵;善于计数的,用不着竹码子;善于关闭的,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打开;善于捆缚的,不用绳索而使人不能解开。因此,圣人经常挽救人,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;经常善于物尽其用,所以没有被废弃的物品。这就叫做内藏着的聪明智慧。所以善人可以做为恶人们的老师,不善人可以作为善人的借鉴。不尊重自己的老师,不爱惜他的借鉴作用,虽然自以为聪明,其实是大大的糊涂。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。 [注释]1、撤迹:轨迹,行车时车轮留下的痕迹。2、善言:指善于采用不言之教。3、瑕谪:过失、缺点、疵病。4、数:计算。5、筹策:古时人们用作计算的器具。6、关楗:栓梢。古代家户里的门有关,即栓;有楗,即梢,是木制的。7、绳约:绳索。约,指用绳捆物。8、袭明:内藏智慧聪明。袭,覆盖之意。9、资:取资、借鉴的意思10、要妙:精要玄妙,深远奥秘。 [引语]本章是对“自然无为”思想的引申。老子用“善行”、“善言”、“善数”、“善闭”、“善结”作喻指,说明人只要善于行不言之教,善于处无为之政,符合于自然,不必花费太大的气力,就有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,并且无可挑剔。这一章又发挥了不自见、不自是、不自伐、不自矜的道理,不从正面“贵其师”,不从反面“爱其资”,做到“虽智大迷”。因而,本章的主导思想,是把自然无为扩展应用到更为广泛的生活领域之中。 [评析]本章所讲的内容,重在要求人们尤其是圣人要恪守“无为而治”的原则,说明有道者顺任自然以待人接物,更表达了有道者无弃人无弃物的心怀。人无弃人,物无弃物,天下的善人不善人,善物不善物,都是有用处的。善者为师,恶者为资,一律加以善待,特别是对于不善的人,并不因其不善而鄙弃他,一方要劝勉他,诱导他,另一方面也给他一个成为善人借鉴的作用。这就考虑到事物所包涵的对立的两个方面,不要只从一个方面看。浮皮潦草、粗枝大叶;或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便沾沾自喜。自以为无所不通、无所不精,恃才傲气,都是不可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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