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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道德经
道德经译文第十四章
2009年09月15日 00:00  点击:[]

道德经译文

第十四章[原文]视而不见,名曰夷①;听之不闻,名曰希②;搏之不得,名曰微③。此三者不可致诘④,故混而为一⑤。其上不徼⑥,其下不昧⑦,绳绳兮⑧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⑨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⑩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⑾。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⑿。[译文]看它看不见,把它叫做“夷”;听它听不到,把它叫做“希”;摸它摸不到,把它叫做“微”。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,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。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;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,无头无绪、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,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。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,不见物体的形象,这就是“惚恍”。迎着它,看不见它的前头,跟着它,也看不见它的后头。把握着早已存在的“道”,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。能认识、了解宇宙的初始,这就叫做认识“道”的规律。 [注释]①夷:无色。②希:无声。③微:无形。以上夷、希、微三个名词都是用来形容人的感官无法把握住"道"。这三个名词都是幽而不显的意思。④致诘:诘,音ji(阳平),意为追问、究问、反问。致诘意为思议。⑤一:本章的一指"道"。⑥徼:音jiao(上声)。清白、清晰、光明之意。⑦昧:阴暗。⑧绳绳:不清楚、纷芸不绝。⑨无物:无形状的物,即"道"。⑩惚恍:若有若无,闪烁不定。⑾有:指具体事物。⑿古始:宇宙的原始,或"道"的初始。⒀道纪:"道"的纲纪,即"道"的规律。 [引语]本章是描述“道”体的。在第六章和第八章,分别以具体的形象——山谷和水,来比喻道的虚空和柔弱。本章以抽象的理解,来描述“道”的性质,并讲到运用“道”的规律。在这里,“道”即是“一”。在前面几章中,老子所说过的“道”有两种内涵,一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,即宇宙本体;一是指物质世界或现实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。这两者之间实际是相互联系的。本章所讲的“一”(即“道”)包含有以上所讲“道”的两方面内涵。老子描述了“道”的虚无飘渺,不可感知,看不见,听不到,摸不着,然而又是确实存在的,是所谓“无状之状,无物不象”。“道”有其自身的变化运动规律,掌握这种规律,便是了解具体事物的根本。 [评析]超脱于具体事物之上的“道”,与现实世界的万事万物有着根本的不同。它没有具体的形状,看不见,听不到,摸不着,它无边无际地无古无今地存在着,时隐时现,难以命名。“道”不是普通意义的物,是没有形体可见的东西。在此,老子用经验世界的一些概念对它加以解释,然后又一一否定,反衬出“道”的深微奥秘之处。但是“道”的普遍规律自古以来就支配着现实世界的具体事物,要认识和把握现实存在的个别事物,就必须把握“道”的运动规律,认识“道”的普遍原理。理想中的“圣人”能够掌握自古以固存的支配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规律,可以驾驭现实存在,这是因为他悟出了“道”性。下一章紧接着对此作了阐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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